1.加油站油价他们可以自己调整吗?

2.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机制拟定

3.成品油价要上调了吗?

4.市场监督局对加油站监管什么

加油站油价定价管理制度_加油站调价表

不会

零售价即加油站的挂牌价,这个是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指导价的,不能随意变动,一般会几天调整一次或很多天调整一次;加油站的挂牌零售价,一般都会提前公布,比如提前2-3天就公布要变的价,然后加油站提前在加油机是那个改好价,或者都是暂停营业,改好价后在营业,同时也需要在零售管理系统里调好单价,时间一到就按新的价格策略执行销售。

加油站油价他们可以自己调整吗?

你好,中石化加油站自己是不可以私自调油价的,每次涨价或者降价都是由公司在调价当天的凌晨统一下发油品价格到加油站进行调整,加油站是没有权限自己调整价格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望纳,谢谢!

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机制拟定

理论上是可一自己调的

但一般加油站都执行国家规定的油价(在国家中准价上加油站有+-5%的自主权)

加油站是不能自己乱调油价的,被车主举报到当地,罚款是很多的

另外中石油,中石化的加油站的加油站是无法自己调的,他们都是通过公司主机统一调价的!加油站是无权调价的

成品油价要上调了吗?

国家发展改革委拟定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 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

新方案提出把2006年确定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中规定的“当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高于5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提高到80美元。

这一改革方案的推出目前有两种时间表可供选择:一是2008年年底前,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和燃油税费改革一起启动,最早启动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二是年底前先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降低成品油价格,于2009年1月1日进行燃油税费改革,即开征燃油消费税。具体如何“拍板”,正在等待院高层和相关部门的最后决策。 早在2006年,国家就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行了调整,并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实行指导价,零售基准价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并允许企业在此基础上上下浮动8%确定具体零售价格。

这一方案的出台意味着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不再“盯住”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而以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纳斯(Minas)三地原油价格为基准。再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和合理利润确定价格。但此方案一直未见官方公开表述。

最新调整的方案,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

这一政策思路意味着,未来成品油经营企业将获得一定的定价自主权,同时成品油价格调整频率将加快,次数将增多。

实质上,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在实践中,一直面临着尴尬局面。因为成品油供应体系存在着两个主体,一是民营企业,二是中石油、中石化。后者在价格管控下,不能随意调整价格,而前者在供求变化和后者价格管控中,获取了利润空间。

“现在民营销售企业的利润空间相当大。”石化专家、北京异构石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陈薇对记者分析,目前国内成品油价偏高的情况下,民营加油站一吨能赚2000元左右。

如2008年11月从国外进口的原油约50美元/桶,而国内成品油是按照90美元/桶的价格出售,折合成人民币大概6000多元/吨,而地方炼油厂出厂的成品油价格4000多元/吨。按照2008年规定零售价格上下只能浮动8%,中石油、中石化的加油站最多只能降价8%。而民营加油站可以通过各种直接或间接渠道降价,从中赚得丰厚利润。

“用最高限价的方式是比较合理的一种选择。”上述专家称,实行最高限价,意味着加油站售油,只要不超过最高限价,多低的价格国家不管。

对此,调整方案也给出了相应信息,即提出,成品油经营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或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自主确定或由供销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价格。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流通环节费用变化等情况适当调整流通环节差价水平。

“只要不突破最高限价,市场稳定,民众没有意见就可以了,企业出售油价低多少不用操心的。”陈薇称,如果有了最高限价,加油站的利润空间将得到有效限制,不会有更大的暴利收益。

据悉,除了调整零售价格标准,成品油价格机制仍遵循2006年石油价格改革方案,即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的机制。

虽然这种间接接轨的机制不变,但据了解,政策层面未来可能在调控区间上进行适当调整。

按2008年11月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看,价格部门核算出的零售基准价会被折合成WTI(西德克萨斯中质原油,纽约商品交易的低硫轻质原油的一种,是美国石油工业的基准原油,已成为世界各地原油产品的重要定价基准之一)价格,当这个折合价格介于18-50美元每桶之间时,国内成品油价将与国际油价同步调整;但如果低于或高于这个范围,国内成品油价将分别按照另外一套方法进行不等比例的调整。

具体核算是,以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纳斯(Minas)三地平均原油价格+成本+适当的利润率(按2004年行业平均利润率为5%左右),来确定成品油价格。其中,18~50美元之间按照上述公式计算,50美元以上开始扣减加工环节利润,每上涨1美元扣减1%的利润率,到55美元减为零,55~65美元为零利润。

据悉,调整中的方案还提出,拟将50美元这个临界点调高到80美元。

成品油价格调整涉及面广,利益调整复杂,为此,相关配套措施也是调整方案的重要部分。

据悉,如果按上述机制调整,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相关行业价格联动、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以及石油涨价收入财政调节等四个配套机制都将发挥“配合”作用。 尽管从上述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中,看出了更多的市场灵活性,但该调整思路仍属于局部性调整,市场化改革方向还是长期目标。

“中国成品油形成机制改革走的是渐进性道路。”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专家牛犁对记者分析,虽然能源价格改革的总方向是按照市场规律,与国际接轨,但改革路径仍是循序渐进式的。

和牛犁持相同观点的专家认为,在现有管理体制和市场条件下,不能完全放开能源价格包括成品油价格。

“一方面,国家没有石油储备;另一方面,税收比例太小。在这种情况下,无法调控价格。”陈薇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放开,可能会失控。

除此之外,在现有石油管理的垄断体制下,放开价格管制,将可能出现垄断企业联手抬价。这也是学者们担心的问题。

因此,能源价格改革尤其是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最重要的前提是,培育市场主体和市场竞争条件,有足够的市场主体,才能产生合理的竞争价格。

“在没有放开市场主体管制情况下,只调整零售价格基准,是否会导致挤压现有民营企业竞争空间?”上述业内人士分析,在2008年价格机制下,民营经营企业还有较大的盈利空间,如果中石化和中石油企业能够在“最高零售价”下自主选择降价空间,势必会对民营销售企业产生竞争压力。

市场监督局对加油站监管什么

11月2日24时,我国将迎来年内第21轮成品油调价时间窗口。近期国际油价创出近两年来新高,我国成品油价格或迎上调。业内预计,每吨油价涨幅在160元左右,如果按私家车加满一箱油60升测算,要多掏7元左右。

国际油价是我国成品油调价的重要风向标。我国《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上一轮成品油调价时间窗口日是10月19日,由于国际油价波动较为平稳,故国内成品油调价搁浅。本轮成品油调价周期内,国际油价涨幅较大,带动国内成品油价格水涨船高,上调预期明朗。

今年10月,欧佩克减产执行率维持高位,市场猜测欧佩克可能进一步延长减产协议履行期限。与此同时,美元走势平稳,资本市场上投机基金表现活跃,原油净多持仓量连续两周大幅上涨。这些信息提振了国际石油市场投资者的信心。10月31日,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突破每桶61美元,创出近两年以来新高。

摩根大通最新发布的报告表示,鉴于国际石油市场已经收紧,且库存持续下滑,上调今明两年的布伦特原油和美国纽约原油预估价格。

国际能源研究机构安迅思能源研究中心总监李莉说,市场普遍认为国际油市再平衡取得了一定成效。近两三个月以来,在多方因素刺激下,国际油价呈现稳步攀升状态,也传导到了国内成品油市场。

受国际油价带动,我国成品油调价参照的一揽子原油变化率走高。新华社石油价格系统11月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0月31日一揽子原油平均价格变化率为3.12%。

按照定价机制推算,11月1日是本轮计价周期的第九个工作日,成品油调价窗口将于11月2日24时开启。根据当前一揽子原油变化率水平测算,本轮成品油价格将迎来上调,预计每吨上调160元,折合92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大约分别上调0.12元和0.14元。

油价涨跌直接牵动着车主的心。滴滴出行的注册车主徐师傅路上奔波时间长,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去加满油。容量为60升的油箱,如果在涨价前提前加满,大约可以省7元左右。

“现在加油站活动多,车主都择优选择。”徐师傅说,有的加油站油价促销幅度可能接近每升一块钱。有的加油站以服务取胜,配套便利店业务齐全,加油会有返券可以在便利店消费。

本轮调价周期是今年我国第21轮成品油调价周期。今年以来,我国成品油价格已经历了八次上调、六次下调、六次搁浅。但总体而言,今年以来,成品油价格依然跌多涨少,汽、柴油价格累计均下跌了每吨50元。

看来,或许就剩几小时,成品油就要涨价了。

市场监督局对加油站监管什么

市场监督局对加油站的监管主要涉及产品质量、价格合理性、市场秩序等多个方面。以下是对市场监督局对加油站监管的一般了解:

正文:

一、产品质量监管

市场监督局负责对加油站销售的燃油产品进行监管,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这包括燃油的成分、标号、质量等方面的合规性。产品质量监管的目的是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防止不合格或劣质燃油对车辆和环境造成危害。

二、价格合理性监管

市场监督局还对加油站的油价进行监管,确保价格的合理性和透明度。这包括对油价上涨、下调的监测和审查,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油价的合理性监管也有助于维护燃油市场的健康竞争。

三、市场秩序监管

市场监督局负责维护加油站市场秩序,防止价格欺诈、虚宣传等违法行为。加油站的运营要符合相关法规,不得有损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的不正当行为。

四、环保监管

加油站的运营可能涉及环保问题,市场监督局会监管加油站的环保设施和作业,确保其符合环保法规。这包括废水、废气、废渣等的处理和排放,以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

市场监督局对加油站的监管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燃油行业的健康发展。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法律依据:

市场监督局对加油站的监管,法律依据主要包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进行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市场秩序进行规范,防止垄断行为。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环保问题进行规范。